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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头。

回到家后,李星河一头扎进房间开始修照片。

不得不说,做自己喜欢的事简直可以忽略任何其他干扰因素的。他从中午一直修到黄昏,屁股坐在椅子上一动没动。

等霞光漫天时,才伸了个懒腰,拿起桌上的水杯咕嘟嘟一口气喝完了。

他按照官网上的格式要求,为照片写了两百个字的简介,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城市与野狗》。

这算是他第一个正儿八经的作品吧,看起来怪有成就感的。

他盯着成图欣赏了半天,直到门外响起丁慧珊叫他吃晚饭的声音。

听到她说话,李星河这才感到了一丝心虚,鬼鬼祟祟地把文档保存好,关上电脑走出了房间。

饭桌上,李星河旁敲侧击地问道:“妈,你跟陶叔叔和好了吗?”

丁慧珊瞥了他一眼,“你俩串通好的吧,他都跟我说了。”

李星河拿筷子的手一顿,紧张道:“他说什么了?”

不是吧,陶琛还说要循序渐进,这就把他学摄影的事给卖了?

“说你们瞒着我偷偷吃了顿饭,还相谈甚欢。”丁慧珊不以为然。

李星河吁了口气,原来是这件事。

“我这不是担心你嘛,怕你被人骗了。”李星河扒拉着饭道,“所以,你不计较他去俱乐部的事儿了?”

丁慧珊本来还挺软和的,觉得被他的话感动到了,闻言脸色冷了下去:“我说了,他一天要折腾那玩意儿,一天别来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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