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觉得浑身一阵轻松。
孟有晴走到旁边阴凉的角落,把奥古斯汀早上打的灰色的丑陋大兔子拿了出来,现在气温不高,兔子看起来还挺新鲜,就是伤口的地方有一群黑色的小蚂蚁,当然也不很小,都快有她指甲盖那么大的“小蚂蚁”。
见她拿东西,奥古斯汀立刻飞奔过来,用尖尖的吻部叼起兔子,跟着她一起走去海边,去清洗干净这只丑陋的大兔子。
走到海边,孟有晴准备把兔子扔进水里,突然想起来她想要兔子的皮毛做衣服,但兔子皮毛怎么处理呢?
她盯着死不瞑目的丑兔子想了想,决定让奥古斯汀把兔子脑袋,四肢都划一下,破开皮毛的链接,然后孟有晴从兔子的脖子向下撕,鲜血一下子流了满地,沙子一下子吸收了,只留下有些丑丑暗暗的鲜血痕迹。
她继续撕扯,兔子的皮毛终于从脖子上全都扯下来了,变成一个光着裸的粉粉的□□,但她还不知道怎么处理皮毛,不过她觉得肯定是要把皮上粘着的肉给撕下来,这才不容易发烂生臭。
孟有晴觉得现在还是填饱肚子比较重要,就先把皮先放在一边,先把兔子递给了奥古斯汀,让他肚子划一下。
奥古斯汀立刻get到了孟有晴的意思,他立刻伸出指甲,以此做刀,划破了兔子的肚皮,哗啦一下子,残余的血液混着兔子的内脏掉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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