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节(5 / 5)

谋杀法则 黑眼圈 9255 字 7天前

一厘米长,半厘米宽的类长方形,这便是手电筒的筒头接触地面时候留下的,而另一部分是在类长方形下方十厘米的地方,呈一条几乎没有面积的细线,那便是筒尾留下的,那十厘米,是筒头和筒尾的之间的距离。

驼子死的时候,是晚上,驼子在去那间没人住的屋子休息时,必须要经过萧家大院。这个时候,驼子提心吊胆,紧接着,凶手从驼子的侧面将驼子本能地吓进了萧家大院的门槛里,再之后,驼子无路可退,因为凶手继续在驼子身后吓他。

这个时候,凶手再次利用人的本能,让驼子顺着萧家大门、井和手电筒所在位置形成的直线跑。至于凶手是怎样利用本能的,更加简单:光源。当时,夜黑风高,萧家大院前的那片空地,没有光根本就看不清楚,凶手事先在井后、宅子前的台阶处放置了两柄手电筒。

手电筒是打开的,所以那个方向有光源,驼子虽然被吓住了,但是他的大脑没有停止思考,人的大脑在非常短的时间内,能自主地判断出应该往那个方向跑。只有那个地方有光,能看得清,所以驼子本能地就往有光的地方跑了。

而手电筒筒头,即发光的一侧是对着宅子,而不是对着井的,所以驼子只能借着光线看到宅子的门,而看不到手电筒筒尾对着的那口井,也就是说,井处于光线的盲区。驼子没有进过萧家的大院,经过大院门口的时候,顶多也只是匆匆瞟上一眼。

如此紧急的情况下,他又怎么可能会知道他跑的方向,正有一口井壁非常低的井等着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