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阮凌川刚刚觉得有样工具就在嘴边,但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被对方一提醒立马想起来了。

小眼镜从对方腿上站了起来,推了推镜架,凑到阮凌川面前,手安分的摆在后面。阮凌川低下头,扯过了对方的衬衣下摆,伸出粉嫩的舌头,舔舐了起来,他舔的很认真,把残留在布料上的白浊一点点刮得很干净。只是从刚刚开始他就发现了,这小子的裆部也老早胀的老大,现下他凑到人家衣摆处帮人家清理衣服,那突起的地方时不时就戳到自己的脸,本来挺让人不爽,但一来是自己想让对方陪自己玩玩,才把人家勾得欲望膨胀,二来也是自己弄脏对方衣服在先,也就作罢。

“行了。”清理完毕,阮凌川也从长凳上站了起来,时候不早了,他得赶晚饭,走回更衣室拿了仪仗队制服搭在肩上,单手拎了运动背包,准备骑车回去。

“对不起...不过真的很感谢你。”小眼镜对阮凌川肯屈尊来安慰一下他表达了感谢。

“老子今天心情好,看你可怜巴巴的,肯陪你耗会儿,下次可别他妈再让老子发现你眼睛不干净,好了,让开!”

阮凌川迈开修长的腿,快步走了出去,高大的躯体生起一阵风,吹动了何正的嘴角。

【作家想说的话:】

何正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

魔王or救世主,主角的选择

零碎

人类的进化自古以来就非常不平衡大脑迭代的速度远比躯体要快得多。以至于人们的想象力已经上天遁地,博古通今,身体却还被地面束缚着,跳不高,也跑不快。

所以自然伟力为了略微平衡大脑过快的发育步伐,会从每个人身上匀出一部分脑力,留给肉体足够的追赶空间。脑力匀出的时间段并不固定,有些从出生起智力就被砍了一截,有些人则到了二三十岁才会偶尔觉得犯蠢。这些每个人匀出的微小脑力无家可归,会相互吸引,最终汇集成一大团精神力,在合适的时候,寄宿到不太如意的人身上。

何正是那些不太如意的人中的一个。父母在他刚出世不久就分道扬镳,在其他夫妻那争得不可开交的抚养权在他爸妈这儿却是烫手山芋。最后这山芋落在了何国雄手里,烫得他天天在外边花天酒地。爷爷奶奶看不下去,膝下又空落落的,就把三岁的何正接了过去,这一养就是十五年。

从小缺失父母关爱的何正发现自己会对阳光的,恣意开朗的,自信的人和事物感到痴迷,而且还是自己的同性。后来慢慢的,他意识到自己不仅仅是着迷,在那倾慕的外衣下还有羡慕和嫉妒,以至于他会从意淫这些阳光开朗的男孩被糟蹋被轻贱中得到快乐。但无论什么时候,他都得把这些想法埋得非常深老年人的生活方式把他养成了一只鸡仔,小个子,瘦胳膊,没有男生会愿意被他糟蹋,他也没那个身体素质能去糟蹋任何一个男生。尽管有些0比较猎奇,会喜欢母1,但何正过于不入流的长相也能把他们劝退。

欲望藏的久了,爆发起来也是冲动的。对真人没有任何希望的他,总会寄情于一些贴身物,比如室友的内裤。当他把脸埋在室友内裤的那一幕被撞见,接着“何正是个死基佬”被以加粗的超大字体写在黑板上的时候,何正觉得自己差不多算个活死人了吃自己的,穿自己的,不用社交,不跟任何人建立联系,每天,每天的从早到晚,只蜷缩在自己的世界就好。

高考志愿,他不假思索的填了以体育闻名的大学。毕竟他这辈子没有其他的牵挂,也没有什么希望,也就视奸帅哥这点追求了。何正甚至都想好几年后毕业,他还来学校应聘,保安、保洁什么的都无所谓,看男人看到死,羡慕嫉妒别人到死,他何正的一辈子也就可以画上句号了。

直到18岁的有一天,他突然发现,没有人是真正的一无是处。他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里一片腥风血雨,无数人挣扎着、嘶喊着,要留住些什么,但那东西却像是无法挽回的,从他们身上剥离,像游离的光点,朝着一个中心划去,汇聚成一个庞大的光球,何正很害怕,害怕这一片末世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