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让我忘记她。 于是,就是现在这样的情况。 故事很离奇,我却深信不疑。 只要她说,我就信。 怪不得我第一眼看到她便觉得如此熟悉,怪不得。 原来如此。 我已经分不清自己是因为第一眼见她便觉得熟悉才会对她有特殊的感觉,然后才慢慢喜欢上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她时便已经喜欢上她。 有什么关系呢,反正现在我是不会再放手了。 原来就算忘记了,我也会再次爱上她。 作者有话要说: 嗯,笙歌的心思,我不写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