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喜欢……”
随着调侃声渐渐临近,三四道黑影渐渐在对面不远处显出了身形,方杰和忘情稍稍运起内力灌于双眼,很快看清了前面的状况,来者一共有四人,看打扮也不知道是哪个门派的,身上穿的只是任何杂货铺都可以买到的侠客装,除此之外,四人脸上都蒙着黑巾,手里握着明晃晃的开山刀,所以很显然的是,光是这打扮一看就知道来者不善。
城里的这些巷子,除了每天一大清早刷江湖使命任务的玩家会偶尔经过之外,几乎问津,白天都是如此,夜晚就更不用说了,要想在黑漆漆的巷子里自如地走夜路,就必须用内力灌于双眼,否则的话,最多最多就只能隐约看到十米以内的景物,当然话又得说回来,这些黑不溜秋的地方恰恰就是那些杀人越货之人的最佳隐匿地点。
而方杰和忘情现在似乎十分幸运地撞见了传说中的玩家劫匪,这些玩家劫匪的常规装束就是现在两人看到的这样,侠客装加黑面巾再加开山刀。
之所以这样穿戴而不是直接用人皮面具,一来是人皮面具的成本太高,这做贼的也是懂得精打细算的,二来是经过玩家劫匪们的不断摸索实践,发现人皮面具其实并不好用,因为一旦打劫失败,死亡后自己的身份就会暴露,而戴黑面巾就不要紧,死后仍然无名无姓无身份,另外,开山刀也有讲究,许多出外打劫的劫匪谨慎起见都不用本门的武功和兵器,而开山刀则是首选打劫兵器,一来是因为便宜且坚硬度和攻击力都比较高,二是这种刀随处可见,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总之,这三样是劫匪们的居家旅行必备劫匪套装。
看着围拢上来的几位玩家劫匪,方杰不由得摸了摸鼻子,对一旁的忘情道:“下回我可再也不敢走夜路了。”
饶是忘情再怎么聪明,也没明白方杰这句话的意思,不禁下意识地问道:“为什么?你不去打劫别人就已经不错了,还怕走什么夜路?”
谁想忘情这话正好跟方杰配合地天衣无缝,只见方杰大腿一拍,道:“就是说啊!我这种名人怎么说也要顾忌一下自身的形象吧?到时候别人打劫不成,反倒谣传被我打劫了就不太好了。”
见这两位旁若无人地聊着天,围上来的四位黑衣蒙面人不禁大眼瞪小眼般地对视了半天,过了一会儿后,只听“咣当”一声,只见其中那位被称作“老二”的人,手中的开山刀竟然一个失神落在了地上,这声响动在寂静无比的巷子里显得格外让人惊心动魄,其他几位顿时被惊得一个机灵却又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心想这老二也真是的,怎么一点职业精神都没有,当着肥羊的面怎么能把开山刀都给扔了呢?
不等这些人想出个所以然来,那位“老二”似乎连说话的时间都没有就已经转身狂奔,而便在这时,方杰的嘿笑声已经传了过来:“嘿嘿,所谓遇事不惹,惹事不怕,这可是你们自己找上门来的,唔,好久都没杀人了……”
伴随着这声嘿笑,方杰手臂只微微一甩,只听“嗖”地一声,一颗被内劲包裹着的飞蝗石便已脱手而出,与此同时,忘情也已经取出兵器欺身而上,说中黄金锯齿刀从左至右“唰”地一声扫向了对面还呆在原地的三人。
已经逃出三丈的那位“老二”似乎对方杰的暗器早已有所防备,头也不回地反手一剑,是的,是剑而不是先前他扔掉的那把开山刀,而这一剑足以见其真功夫,要知道,虽说方杰的暗器功夫不上不足,却比下有余,特别是力道,根本不是一般人所能硬接的,然而这位却一剑就把飞蝗石给挑飞了,身形顿了顿后便快速地没入了黑暗之中。
而凉在原地的三位可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忘情只一刀就把其中的两人砍成了半截,而剩下那人要不是个子有点矮,在关键时刻蹲了下去,恐怕也已经一命呜呼了,不过他躲过了第一刀却再也没有办法躲过第二刀,直接被忘情给中分似地劈成了两半。
看着那道飞速逃离的黑影,手刀之后的忘情回头问道:“追不追?”
“算了。”方杰摇头笑了笑,但又补了一句道:“我知道那人是谁,如果猜的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