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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高寄萍不让他喝酒,并不只是为了让他去杀人,而是希望他在杀人的时候不会因为身上的酒气露出破绽,亦不会因为那点醉意头脑不清醒。

与杀人相比,她更希望的是他能够平安的回来。

毕竟,他们曾是相依为命的亲人。

只是,这点心思她不会说,而那个人也永远不会明白。

所以,孟星魂只会是高寄萍最得力的杀手,仅此而已。

高寄萍看得出来孟星魂的抗拒,不过她不在乎了,可他们又有谁还记得,他们当初为什么要去杀人,是为了活着。

没有人强迫他们走上这条路,这是他们共同的选择,现在后悔了,可晚了。

夜晚的快活林,热闹又寂静,夏夜是清凉的,高寄萍只觉得自己从身冷到了心,浑浑噩噩的飘回了自己的屋子。只有在这样的时刻,那个无所不能无所畏惧的老板娘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王怜花的屋里,又燃起了一炉香,还是那股熟悉的香味,清淡渺远,青烟袅袅,让人觉得安心觉得放松。

此时时间停在了那一刻,王怜花睁开眼的时候,除了那张年轻清秀的脸,便是那一半暴露在天空下的屋顶,四处破败的景象。

高寄萍吃完了那碗寒酸至极却让她无比满足的野菜馒头汤之后,小心的收好碗筷准备去河边清洗。他们是没有筷子的,那几双筷子也都是干枯的树枝打磨成的。

就在高寄萍小心翼翼的提着瓦罐准备出门的时候,正巧看见了王怜花定定的看着她,随即冲他展颜一笑。

要同我一起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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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哎,朕想码字咋就这么难呢!自打考过试,总觉得麻麻每天都在安排朕,一点空都没有。天知道,第一个催朕完结的人居然是麻麻,因为她想朕帮她干活【吐血jpg

第324章

王怜花下意识的点头, 然后在高寄萍略显期待欣喜的眼神中,走到了她的身边,状似不经意的扫过了一旁坐着的孟星魂和叶翔两人。

他们两人正在收拾破庙里的稻草, 想是为了准备晚上睡的地方,对于这样的分工显然他们都已经习惯了。

王怜花仍旧没有说话, 只是走在高寄萍的身边, 看着她小心翼翼的提着手里的破瓦罐,唇边依旧带着浅淡却真实的微笑, 默默的跟着她出去了。

因为王怜花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原因,高寄萍下意识的以为他是不会说话的。是以去往河边的那一路上,高寄萍都在用一种轻快的语气来介绍她并不轻松的生活,让路上的气氛不再沉闷。

也是从她的话里, 王怜花在脑海里勾画出了这样一幅画面。

一个十多岁的姑娘, 身世飘零,孤苦无依, 食不果腹, 在自己都艰难求生的情况下,还救回了两个同样曾在生死一线徘徊的少年。

而他,是第三个。

都是半大的少年, 哪里就能够自己照顾自己了, 所以亦不过比他们年长三两岁的高寄萍,以她瘦弱的肩膀为他们撑起了一片天。

故而,白日里,高寄萍总是要出去找食物的。

有的时候像今天一般运气好,可以遇到善心的人给她半个馒头。可她运气好的时候很少, 更多的时候,她是找不到食物的。

善心, 在贫穷饥饿的时候,那是个多余到可以忽略不计的东西。

君不见,那么多卖儿卖女卖自身的人,善良是不属于穷人的。

在这样一个兵荒马乱的世间,哪里能找到什么食物呢?

就连荒郊野外的野菜也早都被人吃干净了,偶尔能挖出些菜根来,就已经是一件很不错的事了。

当一个人想活着的时候,那么她为了活下来,总是什么事都愿意去做的。

更何况,高寄萍的身上还不只背负自己的性命,还有两个少年,如今又多了一个少年。

这几条性命全都依托在高寄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