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辣和朝气。
冥王的小娇妻可是比狐狸精苏妲己还要美的存在。
美得勾魂摄魄,小身材前凸后翘,更是顶呱呱的好。
万楚楚出身豪门,过于大家闺秀,少了豪放和乡野的烟火气,不像冥王的小娇妻活得肆意、洒脱和随性。
随性而为的红扶桑深深吸引冥王。
跟红老爷子一起豪饮,就能看出那是风一般的子。
“爷爷,您真觉得您的孙媳妇那么好?”
冥王明知故问,还是希望爷爷亲口说出来,以满足他的虚荣心。
叶老爷子从不吝啬对欣赏之人的赞美,老人家喝了口茶。
他点点头,继续说道:
“红扶桑,名字取得好,人也漂亮,配得上我的宝贝孙子尊贵的身份。”
“苍狼调查过那个女孩子,红扶桑非常聪明,听说那孩子18岁剑桥大学金融专业硕士毕业了,称得上神童。”
“虽然红扶桑出身一般,跟京城的大家闺秀没法比,但是,凭个人品貌和才学,丝毫不亚于京城四美。”
“跟人品比起来,出身倒也不算什么。”
叶老爷子又补充了一句,唯恐冥王误会他嫌弃红扶桑的出身。
“那当然,我老婆自然不会差。”
冥王洋洋得意。
叶老爷子想到自己金尊玉贵的孙子,如今只是二线小城首富家的上门女婿,免不了心里不舒服,但也只能忍者。
说到底。
这也不是冥王的错,都是造化弄人。
算了。
已经成了上门女婿,好计较什么,亲孙子喜欢就行呗,叶老爷子心里已经认了这门亲事。
“你小子,当了人家的上门女婿,还真是当上瘾了?”
“爷爷,上门女婿怎么了?”
“只要是自己喜欢的女人,去谁家过日子有什么不同,我觉得挺好。”
冥王心想,华夏国男尊女卑的思想还是没有从根上根除。
“你的身份特殊,除了是叶赫那拉家的贵公子,更有责任在身上,当上门女婿着实委屈你了,以后有机会,我会跟亲家商量这件事的。”
“爷爷,我并不觉得委屈。”
“自古娶妻要娶贤惠,您也说了扶桑是难得一见的神童,18岁已经是世界顶级名校硕士毕业了,而我是乞丐出身,一天学没上过,如果真的说配不上,也是我配不上我老婆才是。”
冥王振振有词,不允许爷爷说自己媳妇一句不好。
什么家庭背景,什么豪门千金,统统比不上自己的小娇妻。
小娇妻就是好,小娇妻就是棒,小娇妻就是他的心中宝。
“好好好!瞧你急的。”
“爷爷也没说那孩子不好,你急什么。”
面对如此美好的红扶桑,冥王千娇百宠,不管是外人还是爷爷,都不能说红扶桑一个不字。
阴间的规矩是女人最大,如今到了人间渡劫,冥王还是潜移默化受到黑白无常的影响。
此时,冥王倒有些理解黑白无常了。
“爷爷,你不知道红扶桑有多好,等您见了她本人,肯定喜欢。”
冥王要给自己的老婆买好。
爱屋及乌,爷爷也要喜欢孙媳妇才行。
“你喜欢就行,你们两个郎才女貌,很是相配。”
“嗯,是,我也觉得相配。”
“孩子,记住你跟爷爷的两年之约。”
爱一个女人,所以爱一个一座城,说的就是冥王。
“嗯,两年。”
冥王重重的重复道,是告诉叶老爷子,更是告诫自己务必遵守两年之约。
两年。
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冥王可以做很多事情,包括让红扶桑成为他真正的女人。
冥王之所以想等两年,是想等小娇妻满20岁,两个人可以正式结婚登记,名正言顺的带她回到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