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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余风此人,肖自南是久闻大名,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认识。

当然,这样的天才他也不大想认识。

人比人气死人,货比货得扔。

对比太惨烈,他没有自虐的爱好。

哪里想到,后来阴差阴错,竟也同那人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过。

这么多年过去,肖自南犹记得第一次在老师的院子里见到余风的情形。

相貌、身形上的好看还在其次,关键是那通身气质太绝了。

面如玉,美丰仪。

那是肖自南长那么大,第一次知道,原来当真有人是挑得起这六个字的。

可想而知,当后来肖自南听说余风进了这个圈子时,有多愕然。

有徐老这样一个外公,又是那样的家世,个人才能卓然,是无论从事什么领域,都定然会是发光发热的存在。

从事什么不好呢?

为何偏偏就一头扎进了娱乐圈这个大染缸里头来?

肖自南曾经以为,余大公子就是玩票的性质。

不曾想,对方竟当真把演员当成一份职业,认认真真地在演了这么多年的戏。

并且一步一步,稳扎稳打,站到了常人根本难以企及的高度。

如果换成是其他人,肖自南也多半不会相信,谁无聊到喝醉了还会去背《陈情表》的地步。

可这个人是余风。

有一个文学界泰斗的外公,三岁就能将唐诗宋词倒背如流的余风。

唔。

不知道那人喝醉酒了,是不是只会背《古文观止》里头的文章。

要是他把人给灌醉了,让人给他吟一首《越人歌》——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就是不知,那人肯不肯。

“啊?”

电话那头,小孩儿明显有点蒙,反射弧挺长。

愣是过了许久,才迸出这么一个无实质意义的音节来。

或许,也不见得是小孩儿蒙,可能是当哥哥迟迟没有反应,弟弟也就不知该如何回他。

“小季清,今天陪南哥一醉方休好不好?”

失意的语气当中,又带了点软软的央求。

“咣当——”

“咣当——”

又是杯子摔碎的声音,只不过,这次似乎不止是一个杯子摔碎了,像是整排杯子都被碰倒了。

“哥!你没事吧?哥……”

又是一阵慌乱的脚步声。

不同的是,这次再没听见男人的声音。

肖自南眉头微皱。

该不会受伤了吧?

肖自南正担心,总算,电话那头又重新传来肖自南的声音。

“南哥,你,你要来我家?”

“不方便吗?”

“方便的,方便的!就是……我是跟我哥一起住的。南哥你要是过来的话,我哥也在。不知道南哥你介不介……”

“不介意”。

肖自南干脆利落地道。

他不介意。

他当然不会介意。

他打这通电话的目的,就是为了见到那人,又怎么会介意?

趁着小孩儿还有些蒙,肖自南对季清道,“小季清,把你家的定位发我。”

第4章

肖自南对着镜子,手中握着电动胡须刀,认认真真地刮去胡子。

像是去赴那个来自B612星球的帅气小王子约会的那只狐狸。

不同的是,王子影帝没有惦记的玫瑰。

王子只爱他这只小狐狸。

这一次,肖自南没有选择他平日里最喜欢的木制香调的香水,而是换上气味更霸道的,攻击力更强的东方调。

沈柏舟好酒,尤其喜欢红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