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知道自己讨人嫌,蚂蚁洞旁边找块草地,坐下来,慢慢梳头发。
到了日落之时,夏偃拎回来一串大野兔,约莫八`九只,个个沉甸甸的一身肥肉。他双臂用力,勒出一串青筋。
夏偃连称今天运气好,端了个兔子窝。
“这窝兔子肯定是徐国猎户特意养着,给贵人们猎的,瞧这大肥腿!”
他笑起来,干干净净的,带给人纯粹的欢喜。
他兴冲冲地在新做的陶罐里炖兔肉羹,宣称肯定比白天的野雉好吃。又把吃不完的兔肉抹了盐,挂在火上熏烤,以备明日。
赤华微笑看着,忽然觉得,若不考虑身份所带来的隔阂,若抛开“将来”、“何去何从”、“如何回报”之类的复杂问题,且顾眼下——他的确是个很好的同伴。虽然偶尔性子古怪了些,但她自己又何尝不古怪呢?
但她同时注意到,在他忙碌的间隙,不时用手按一下身后的伤。倘若手脚上的动作大了,他会面色一僵,迟滞一下。
夏偃有时候发现她在看自己,都是迅速转回头,假装没察觉。
但眼中还是藏不住一点点骄傲。他会的东西可多了,今日牛刀小试,可不能一次全拿出来。
饭毕,两人捏着分寸闲聊了一会儿。聊民间的吃喝,聊天时、年景、花草、山川,各国方言不通闹出的笑话。
直到赤华随口问:“阿偃,今年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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