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娶一个被人嘲笑为假小子的贵族小姐。
如果海曼真是一位女性, 那么她一定会和想当教皇的阿芙拉成为知己朋友。
路加怀着欣赏想。
她们都是有勇气逆时代洪流而行的人。
欣赏归欣赏路加找到她的第一个命令, 一定是停止更新那本该死的《媚上的男仆》。
阿芙拉去了哪里?我今天早晨没见到她。
阿芙拉小姐和夏洛特小姐去了约克子爵的封地, 治疗子爵双腿残疾的母亲,殿下。
路加满意地点头。
自从阿芙拉在角斗场上展露风头之后, 无数邀请信寄到了王子府邸, 恳求她为他们治愈顽疾。
路加帮她推掉了绝大部分的邀请,经过筛选之后, 阿芙拉选择了一部分人前往救治,其中既有贵族也有平民,她从未有一次失手。
从贵族的茶话会间路加偶尔听闻,那些获得新生的病人甚至会私下赞颂她为圣女。
圣女,不错的称号。路加想,由圣女来担任教皇就非常顺理成章了。
这就更需要一位能说会道的诗人,来为她做宣传了。
把海曼的诗歌誊抄一份给我。路加对兰斯道。
文字版本的长诗在当日傍晚就送到了他眼前。
每个人的字迹都是不同的。
兰斯的字迹出乎意料的隽秀,细看每一个字母的形状与字母的间隔都精确,如同现代打印出来的一般。
路加猜测他是和某位女性学习的写字, 或许是那位兰斯提到过的修女嬷嬷。
他仔细了这些长诗,海曼的行文风格的确很特别,而且这种风格他有些眼熟。
莫名像是,他穿越前的那份羊皮卷上的行文风格。
路加心脏漏跳一拍。
巧合吧。
他很快打消了这个想法因为他的喉咙开始变得干渴。
算起来,又是七日之期了。
既然猎物就在眼前,路加不想让自己忍耐太久,以免最后变成理智全无的野兽。
他淡然地着羊皮纸,嗓音与平日无异:去取你的血来。
身后没有动静。
路加愠怒地回头:我说过,要提前将血液抽送到器皿里,在需要的时候呈送给我。看起来你完全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兰斯静静望着他。
殿下语气凶得像一只准备扑咬鸽子的猫,脸颊却浮起浅粉色,眼睛瞪着他,明亮得像火焰与星辰。
殿下,天气渐热,血液过早离体可能会影响质量。阿芙拉小姐今早就离开了,我没有找到机会请她帮助我抽取血液。兰斯诚恳道,很抱歉,殿下。
有理有据的辩驳。
那么她什么时候回来?
路加不希望自己失去理智,不希望自己又做出些丑事毕竟对于魅魔来说,亲吻可比血液美味得多了。
我不知道,殿下。兰斯垂眼道,不过阿芙拉小姐临走前说,她今天可能会回来得很晚。
他隐瞒了十分钟前听到小姐们的马车抵达王子府邸的事。那时殿下大概在认真读诗,并未注意到细微的声响。
你去她那里取器材。路加尽量耐心,我帮你抽取。
时间还有很多,他用不着着急。
那些器材是类似于现代针筒的抽血器具,使用后只会留一个难以察觉的小圆点,血液也不会四处飞溅,弄脏他的地毯。
这无疑是比粗暴地割一刀更隐蔽而且更文明的进食方式。
兰斯还欲再说什么,忽然耳尖一动。
门外好像来了什么人。
于是他道了句是,殿下,便转身向外走去。
等等,路加叫住了他,贝洛克还在府上,我不许你私下见他,也不许你们有任何眼神交流。如果看到他就避开。
快去快回。他催促道。
兰斯推门出去。
他在空荡荡的走廊里巡视,下楼梯时捕捉到了少女的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