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悠闲的三公子(2 / 4)

异日浮花 曲比阿乌 6170 字 16天前

是端庄, 头上的步摇没有随走动而晃动, 腰肢不扭,莲步轻抬, 只是裙下摆有些微的拂动。

“三公子, 小女子自知来得冒昧, 但是自从几日前公子在云慈寺救了莎莎之后, 莎莎一直感念三公子的侠义之举。 莎莎在此谢过三公子。”说罢便盈盈拜下。

人家都如此客气了, 新杰当然不能再打人脸, 只得赶紧起身,避过她这一拜, 同时微微躬身以示回礼:“吴小姐, 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此处荒郊辟谣,看看日落, 小姐呆在此处不便, 还请尽快返回府中。”

说罢又回复了漠然,欲坐下来再闻闻酒香。

“三公子, 莎莎今日从咸阳城中赶来, 除了感谢三公子, 还有事想跟三公子商量,只是此处人多,不知公子是否可以到门外车上说话?”

“吴小姐, 这不大合适吧。 若小姐为了高老先生向家父所提议之事, 就更不必谈了, 家父已经答复了高先生, 想必高先生已经转告了节度使大人。”

“莎莎只想知道为何被拒绝?”周围的人顿时明白吴小姐是来兴师问罪的。

是啊,这么漂亮端庄的小姐, 为何被拒,不是传闻说婚事已定吗?

“家父想必已经告知高先生, 在下已经订婚了。”

“可是高先生也转达过,若公子已有正妻, 莎莎为了报答公子相救之恩,愿意为平妻。只要能侍奉在公子身边, 莎莎不在意名份,也定然和姐姐和睦相处,共同服侍好相公。 虽然吴氏之女不可为妾,但是我伯父和父亲都颇为看重公子, 莎莎作此选择,家中长辈也都支持,莎莎也愿意等姐姐先过门之后再入门... ...”

“吴小姐有中州第一才女的美名,吴氏乃中州大族, 门下多少文人子弟遍布朝野, 有高居吏部尚书的伯父, 手持关西节度使打印的父亲,还有宫中颇为受宠的姑母吴贵妃, 以吴小姐的身家背景,在哪里都会有无数的俊才堪配,又何必委屈自己。”

“可是他们都并非莎莎之良人,莎莎心中只有公子,那日在慈云寺落难被公子相救之时,您可知莎莎心中... ...”

“请小姐慎言,那日我家兄弟几个路过云慈寺顺便帮小姐赶走了一些不轨之徒而已, 何况那日并非在下一人出手, 我家几个兄弟都在, 只是做一些常人该做的事相帮路人,就和我家兄弟跟这周围瓦窑堡的邻里相处一样, 能帮手的时候搭把手而已,又不是什么大事,还请小姐以后不要再提此事。”他已经很不耐烦,虽然来是为了跟郭老板说几句话, 但是看来今天不得不先离开, 冷傲地站起来,准备迈步。

“莎莎自知冒昧, 但是慈云寺并非初次见到公子, 公子且看这个。”她挡住他的去路, 摊开手中绢帕, 露出半块粉色的晶莹剔透的云状玉阙。

新杰自然认识这祥云阙, 这是西宛国使臣在前年来参加秋狩时进贡给皇上的,不仅通体晶莹剔透,粉色吉祥,在夜间无光自亮, 而且最重要的是对习武之人, 长期佩戴有增进功力的作用。这玉阙分为两块,更适合夫妻分别佩戴。当年他在围场救了当今皇上,皇上本来想将这玉阙赏赐给他,但是他却向皇上求了那张九转玉弓。

尽管吴莎莎不想在这么多人面前说这事, 但是新杰没有给她机会私下说, 所以她现在不得不在这么多人面前开口:“其实当年在围场之时, 莎莎就跟着姑母在那里, 亲眼目睹了公子的风采, 从那之后莎莎便仰慕公子, 您跟太子出使之前,入宫觐见之时莎莎在宫中见到您,更加坚定了要嫁与公子为妻。 那之后, 我求了姑母, 姑母又去求了皇上,皇上便将这玉阙赏赐给了姑母,并允诺等公子回京参加今年的秋狩时便议及此事。 如今公子虽然不参加今年的秋狩,但只怕公子回京之后, 皇上就会向公子提起这亲事,... ... ”言语中,露出的高傲不容质疑, 周围的人开始为唐门的白姑娘感到紧张, 难道这才是三公子的正妻?有皇家的信物?!

新杰微微眯眼看着吴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