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李大壮却极其狂热地爱着这项运动。又因为身高和体重的原因,一直在球场上是被人嫌弃地角色。好不容易有机会上次场。跟着队友屁股后面跑了半天,人家根本就不愿意给他传球。
杨乐也是NBA的追随者,球技虽然比李大壮好些,但是在一些高手面前也只有缴械地份。所以两人在发现叶秋的篮球天赋时,就像是找到了自己坚强的后盾。从原来的每周打一次篮球变成每天都要去次球场。
他们地这种心理很容易理解。如果一个女人买了件漂亮的衣服。你却非要把她关了屋内不许出门,她不和你拼命才怪。
叶秋厉害,他们跟在身后也沾光啊。现在李大壮每次进了球场就昂首挺胸满面红光,根本没有了以前坐冷板凳时的落魄。而且,叶秋打球只会和杨乐李大壮两人一伙,这更让两人心里有一股无法抑制的骄傲感。
每次叶秋拒绝两人去球场时,两人就软泡硬磨,施展出浑身解数的想把叶秋拖出去。叶秋不去,他们哪还能风光的起来?哪些女人哪还会对着他们尖叫?
“大哥。我知道你不喜欢打篮球……高手嘛,都有隐藏自己身手的癖好。可这真是最后一次了。我李大壮以我的人品向天发誓……”
杨乐一脚踹过去,骂道:“你昨天就是以你的人品发誓的,已经说过那是最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