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P!!!
他家保姆从来不出去买菜!!!
我们陆少爷吃的喝的都金贵,身上穿的脚下踩的也都价值不菲。
十指不沾阳春水,我挺惊讶,他还知道有种蔬菜叫白菜。
跟陆争说,他挺无语,问我是不是拿他当白痴。
我立马否认。
这不是骗人,我确实没拿他当白痴,我拿他当的是冤大头。
走之前我要陆争跟我对天起誓,一定要跟莫青瑜长长久久,最好明天就结婚。
“你急什么?”
“急着让你和我出轨,然后被捉J在床。陆争,咱俩要个孩子吧,抢在莫青瑜的前面…”
来了兴致,我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堆,陆争本来挺不耐烦的,他烦我算计他。
平日里也不让我提起莫青瑜,一想到我跟他在一起的原因他就生气,有时候几天不来,还跟我提过分手,说去找更漂亮更年轻的女孩。
他挺懂得拿捏我的,打蛇七寸,陆争是个成功的猎人。
有时候赌气,我说去你妈的,分开就分开。
有时候看他认真,怕他一气之下在把我假货的身份宣扬出去,就腆着脸皮一次又一次的给人哄回来。
反正他也好哄,某种意义上讲,这狗男人对我有点百依百顺。
当然,也只在某种意义上讲。
大部分时候,陆争都是一条不听话的狗。
我想打死他!!!!
我非常想!!!
我说我要莫青瑜的命,他连个眼神都没给我,摘了腕表,问我中午吃没吃饭。
去taMadE!
就知道吃!
我说不吃饭!我要给自己饿死!
狗男人都不鸟我一眼,把门一关,进屋洗澡去了。
CtaMadE!我神经兮兮的,他就琢磨出一套绝对有效的处理方式,像是逐渐进化出来的本能,注定我要输给他一辈子。
拿捏我,陆争可以说是不费吹灰之力。
我恨他的游刃有余。
临走前亲一亲我,男人把话说的好轻易,在那一刻望进我的眼睛里:“我让你得偿所愿,别急。”
好赖是两条人命,你别急。
小心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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