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庞大,而且也不再被称作脂粉钱,而是叫做肉金。
肉金、肉金,顾名思义,就是可以享受到花魁那美妙的躯体。
慕思南花了一千两黄金,才能得到每月一天的见面机会,而且仅限于第二级别,顶多摸摸绣烟柳的小手,搂一下腰肢什么的,真要动真格的,那是想都不要想。
而慕容,却连续三天都了绣烟柳的香闺,甚至还准备包下绣烟柳。
那么,他得在绣烟柳身上花多少金钱多少心思
扶摇如果不介意,那她就不是个女人。
所以她再纠结,这一步该不该迈进去。她站在门口,那男人却只顾伏案书写,如果她就这么迈进去,未免弱了气势;如果不迈进去,那男人又似乎没什么主动招呼的意思。
正当她犹豫的时候,慕容终于抬起了头。
“外头不热么?”他淡淡地开口,语气十分随意。
扶摇用力地闭了一下眼睛,抬脚迈了进去。
她走到了花梨书案旁边,看了一眼,见他正在练字,笔法遒劲,力透纸背,字如其人,都透着一股骨子里溢出来的骄傲和自信。
这男人,倒是写得一笔好字。
她半是骄傲半是羡慕地皱了皱鼻头,见那握着笔正在写字的手,骨节分明,干净修长,不由又撇了撇嘴。
人长得好,手也长得漂亮,字也写得好,这男人的资本倒不小,都说鸨儿爱钞姐儿爱俏,怪不得那绣烟柳小姐愿意连续三天接待他。
“如何?”
正当她胡思乱想的时候,耳边淡淡的一个声音响起,醇厚而磁性。
扶摇抬头看了他一眼,清了清嗓子,漫不经心道:“还不错。”
慕容脸上表情没变化,只有眉尾,很细微地挑了一下。
“你来写几个字。”
他将手里的笔朝她一送。
扶摇诧异道:“我写?”
慕容点点头,面无表情道:“看看你字有没有进步。”
扶摇愣了愣,眨巴着眼睛,猛然想起,当初这男人是怎么嘲笑她的字的。
小儿稚笔,还得练
那还是两人头一次见面,就因为写那个姻缘笺,她的一笔字被他说成是三岁小孩子的狗爪刨,真是气死人。后来她和青宁一起跟着水镜先生习字,未尝不是受了这男人刺激的缘故。
现在旧事重提,她也生出一股要证明自己的豪情来。
“好,我来写”
她劈手从慕容手中将笔夺了过来。
慕容痛快地让到一边。
扶摇站在书案前,伸手将他刚写好的字抓起来,刷刷揉成一团,随手扔在地上。
慕容看着她雷厉风行的样子,微微挑眉,嘴角微微勾起,露出一抹古怪的兴味。
扔掉了这男人的字,心里头仿佛也痛快了一些。
扶摇给笔头沾饱了墨汁,看着眼前空白的纸张,想了想要写的内容,略微思索之下,悬腕落笔。
“歌鼓燕赵儿,魏姝弄鸣丝。粉色艳日彩,舞袖拂花枝。把酒顾美人,请歌邯郸词。我辈不作乐,但为后代嗤。”
这本是李白的《邯郸南亭观ji》,原诗中间还有三句,但是里面有平原君门客三千的典故,扶摇怕慕容问起来不好解释,所以刻意漏掉了,剩下这四句便纯粹都是在感慨青楼欢乐的美好时光,一个浪荡子的形象顿时跃然纸上。
她一气呵成地写完,将笔一扔,笔头顿在纸上,留下一块大大的墨渍,然后便歪着脑袋盯着慕容看。
这首词的意思是这样的简单直白,慕容这种人才怎么可能会看不懂。
不过扫了一眼,他便微微侧头,淡淡地朝扶摇脸上瞥过来,眼底的深邃让人捉摸不透。
扶摇微微昂起下巴道:“如何?”
她两只眼睛亮亮的,脸上满是神采,嘴唇倔强地抿着,显得双唇特别红润饱满,尤其微微嘟起的姿态仿佛在邀人采撷。
慕容心底一热,这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