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页(2 / 2)

quo;

李泰克:当然了,谈恋爱不就是为了开心,你如果看见一个人都笑不出来,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rdquo;

金秋愣声的回望着李泰克:你的意思是?只要看见一个人感觉很开心,那就可能是喜欢?rdquo;

李泰克皱眉思索了一下他的话,点头:也可以这样说吧,你如果看见一个人会感到很开心,看不见又觉得很思念,那应该就是喜欢了。rdquo;

听见这话的金秋醍醐灌顶,他褪下身上的书包,一把塞到李泰克怀里,说:我突然有事,先走了啊!rdquo;

也不顾李泰克在他身后的呼声,就不停的向前跑。

那天的夕阳很炫目,金色的光洒在金秋的身上,他穿着一身纯白的校服,跑过了一条条的街道。

心脏跳得飞快,像是快要从嘴里飞出来。

他想自己是知道了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受。

他喜欢狄南。

他喜欢看狄南笑着时半眯的眼睛,喜欢看狄南穿着那身调酒服,喜欢看狄南调酒时的自如,喜欢狄南说话时清朗的嗓音。

有太多太多的喜欢。

就如李泰克说的一样,他想要时时刻刻都看见狄南,如果看不见就会很思念。

这样想着,金秋一路跑到了酒吧门前,他看着酒吧紧锁的门才反应过来。

酒吧每晚九点才开门,而现在还不到七点,他来的太早。

金秋来回在酒吧门前徘徊,徘徊了两圈之后突然冷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