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来。
那个和人在一起接吻的分明就是她心心念念了许多年的表哥。
曹错探出舌头扫过许卿湖薄薄的嘴唇,他原以为许卿湖的吻可以解酒来着,没想到竟会越亲越醉,见了鬼了。
许卿湖一条手臂拦着曹错的腰,稍稍低着头去看他,随后又凑过去蜻蜓点水似的在他唇上亲了几下,道:“曹知远,你当真想好了吗?你今夜要是赔给我了,日后可就没有回头路了。”
“谁知道呢?”曹错别过头去,道:“我今夜喝醉了,兴许明天就忘了呢,忘了就不作数了。”
话音一落许卿湖便钳住了曹错的下巴,不客气地往他嘴皮上咬了一口,咬出了一点儿血来。
曹错吃痛得酒都醒了许多,猛地推开他,质问道:“你做什么咬人?”
“你说得没错,喝醉了说的话明儿一早就忘了,”许卿湖手掌握着他的手脑勺,道:“但人是不会忘记痛的,曹知远,你以为你一句忘了这事儿就完了吗?我不管你记着还是忘了,你都只能是我的。”
曹错:“疯子。”
“行行行,你说疯子就是疯子吧。”许卿湖哼笑了一声,随后弯腰将曹错扛在肩上,径直往府上走,道:“日日都出去与人吃酒,身子骨还要不要了?等你骨头喝散了还怎么去带兵打仗?”
原先萧淳觉得她姑母说许卿湖喜欢面带朱砂的人只是一句推托之辞,后来看到曹错脸上的朱砂痣,她也以为这不过是个巧合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