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喜欢。”
嗓音闷闷的,很真诚。
陆屿廷似乎觉得匪夷所思,好似心被一根羽毛扫过,这么诚实啊……
好孩子。
“可以,都是你的。”
沈临等到对方挂了电话后伸展了下身体,一边喝牛奶一边数钱,他发现一个红包里有五千块,这里有……50多个?
好有钱哇。
他感叹了下,然后认认真真上楼拿出来自己更大的书包,全部塞了进去。
管家一时间也摸不清楚路数,只是监督人把早饭吃完,随后得知人要出去,请示了下陆屿廷。
让他去。
沈临在临景山都快长毛了,准备出去放放风,在车子后座看风景。
发丝被车窗的风吹得飞扬,少年张嘴灌风,呜噜噜觉得好玩,但扯到舌头了又疼的泪眼汪汪的。
管家还是看不懂。
这背一书包钱……是要干什么啊?
沈临落地第一件事就是去金店,没办法,他身份证还在沈家,办个银行卡都费劲,先买金子。
都被联姻了还不能捞点钱,他才不要当深情大冤种。
下车的时候,管家没忍住劝道,“真的要去买?小沈,这太……招摇了吧?也挺重的。”
沈临背着书包下了车,转了个圈,很认真道,“还好吧。”
钱重不压身。
林叔一时间心情很复杂,孩子喜欢钱就喜欢吧。
挺有劲的。
沈临想了想,“林叔,您在这里等我吧,待会可能有人笑话我。”
表情很认真。
管家哭笑不得:“我不是这个意思,其实可以用卡来消费啊,不必用现金。”
沈临摇了摇头,“不一样的。”
信用卡的账户是陆屿廷的,又不是他的,日后万一陆屿廷报复自己扯上金钱官司来,他一百条小命都不够用的。
再说了,虽然现在陆慎没有出场,但书中的描写是极其厌恶同性恋的。
对方肯定让自己净身出户,一毛钱也拿不到。
也不怪沈临这么想,毕竟沈家诺大一个家族,也没有给他三瓜两枣的。
富人的一条领带成千上万,但不见得会愿意给路边的乞丐二百块钱。
觉得不配而已。
沈临认为沈家也是这么看他的,只是被视为一个工具而已,还是一次性耗材的那种。
他和管家挥了挥手,决定自己去买金子。
陆屿廷不喜欢他,亲他大概也是兽性大发,不必有愧疚之心。
该花就花。
况且红包这种东西具有赠予的社会性质,安全。
金饰店
里面的东西琳琅满目,各种各样的饰品,做的好精巧。
沈临灵光一闪,要不买个金色舌钉?多拉风啊!
但是想象了那个画面,眯了眯眼睛,算了算了。
一位柜台服务员走了过来,很温和地询问,“这位先生,您要什么类型的款式呢?我们这边是主店,目前流行的基本都有货。”
沈临其实也没买过什么金饰之类的,他扫过去一看全是项链戒指什么的,适合女孩子。
“我要金条。”脆生生的语气。
服务员有轻微的讶异,一是没想到对方这么年轻就要买,二是店里其实并没有足够的存货,其实就是没有了。
但话不能落下来,服务员温和地说,“金条确实是当下年轻人的主选,但可能要等一段的加工时间,因为我们店里毕竟都是精品制造,为的就是给客户更好的体验。”
沈临理解了下,“现在不能直接买的意思?”
“其实是需要加工时间,大概加急三天,您可以预付定金。”
沈临才不要,转而有些郁闷,他其实知道金条应该在银行买比较划算,但是那里需要太多手续了,他身份证还不在手里。
服务员再接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