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昭雪的离开,让牧歌突然就想通所有的事情。花锦一石二鸟,她既不信任皇上,也不信任她所以她逼着千昭雪回昆仑。
花锦在远郊的一呆就是三年,说实在的她并不讨厌这种日子,无忧无虑,她在镇上找了个厨娘的工作,她手艺好,小酒馆在镇中很快便小有名气。
掌柜的邱泽是个精明的商人,保住了花锦,就相当于保住了钱袋子,所以她对花锦也分外照顾。
花锦除了脸上有块胎记,不爱说话,其他地方真的是哪里都好,能干,会干,人也聪明,一点就透。
他老婆之前得了重病,已经去了很多年。他在镇上的条件算不上最好,可也是中等偏上,隔三差五的就有人去他家里说媒,可他都看不上。和花锦呆的时间越长,对她就越是喜欢。
“锦儿,你家里可还有什么人?”
“并无!”花锦低头往灶头添柴火。
“你年龄也不小了,不知道可有中意的人?”掌柜的说这话的时候紧张的手都出了汗。
“没有!”柴火引的差不多,她又转身去切菜。花锦脸上用轻纱遮面。十五岁的花锦若是光看背影,绝对是风姿绰约,身形窈窕。
“那你自己就没有考虑过找个人?你一个女孩子家也不容易,总要有个依靠的。”掌柜的搓了搓手,绕来绕去还是没有绕到正题,平常能言善辩,可到了花锦面前,他总觉得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