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书的下一页。
让他最不开心的就是眼前这个塔卢索。
桌子上有inso送来调节气味的,闵随找出水果刀,有些笨拙地削皮。
“我很吸引异种。”原烙音没有心情再翻书,实际上翻过的一百多页,他没看进去一个字,满脑子都是闵随,“而且是从遇见你才开始的。”
唐僧肉。
傅云泠无意间说出口的话还真是贴切,每当异种降临无一例外会成为人群中异种的头等选择,是最闪亮的那颗倒霉蛋。
鹄卡兹说他气味甘甜,肉.体鲜活,可不就是唐僧肉。
“命定伴侣与塔卢索遇见后,的确会逐渐改变体质。”闵随递出坑坑洼洼的,果不其然并没有获得alpha的青睐,他并没有过多逼迫,只是随手将丢进垃圾桶,“这是有利与我们族群的进化。”
伴侣会招来其他生物的觊觎,这一点虽然会让占有欲极强的塔卢索有强烈的不适,但也不是全然没有好处。
无力招架那么多危险,伴侣便只有永远留在祂们身边。
原烙音显然也明白这一点,他垂下头,藏在被子里的手紧握成拳。
“真是卑鄙!”
他从前认为遇见闵随是人生一大幸事,应当是他命不该绝,才会碰到能够治疗他残缺腺体的enigma。
但现在,他治好了腺体,却沦为了猎物。
献出了爱,承受了完全标记,却屡屡遭受欺骗,明明能够摊开说,闵随却无法控制住塔卢索基因中携带的疯狂,不愿意给他半点喘息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