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节(3 / 4)

灵车 堂前雁 7508 字 14天前

我希望以火云殇的话题,插科打诨,让鬼叔不要再问这个,谁知鬼叔刚到了我的身边,立马就朝着我踹过来了一脚。

这一脚,来势凌厉,脚未到,风先至,一看就是动真格的。

我都蒙了,这绝对是淬不及防,我都没来得及想好怎么防御,那一脚就踹在了我的身上,不过,下一刻发生的事情,我和鬼叔以及场上所有人估计都没猜到。

我站在原地没动,鬼叔却倒飞了出去,在空中飞了几米之后,砰的一声撞击到了玻璃茶几上,将红酒撞洒了一地。

他从地上起身,不但没有生气,没有愤怒,反而满脸欣喜的问我:阿布,快告诉我,你这力量从哪获取的?

我叹了口气,知道鬼叔的性格,当初他为了获得至高力量,不惜寻找老祖的对手魔婴裟来偷袭老祖,可以说,鬼叔为了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几乎无所不用其极。

北疆祭坛的神秘力量已经自毁了,别说自毁,哪怕没有自毁我也不会告诉他的。

鬼叔这种人,一旦获得强大的力量,他就会膨胀到迷失自我,是会酿出大祸的。

“鬼叔,不说这个了,咱们还是聊聊火云殇吧,你要是没兴趣,我这就走。”我直接把话说到这个地步了,鬼叔也就不好说什么了。

当即鬼叔命令手下摊开了一副地图,说:火云殇那老贼,最近不知从哪里又弄来了三个高手,加上以前的寒江雪和小矮子,现在他有五员大将!我……打不过他了。

鬼叔丝毫不避讳什么,打不过就是打不过,怪不得他在电话里那么急促的问我,让我赶紧来帮他。

我问:火云殇另外三大高手都叫什么名字?位置在哪?能提供吗?

金丝眼镜男立马凑过来,说:能提供!我知道他们的位置。

鬼叔淡淡的说:他们另外的三大高手,我不知道具体名字,但特征我还是知道的,跟他们交过手,差点没跑掉。

卧槽,一听这话,我都有些惊讶了,鬼叔这本事,虽然在老祖面前根本不值一提,但绝对也不是什么三脚猫,火云殇的手下竟然都能将鬼叔打成这样?

金丝眼镜男递给我一支哈瓦那雪茄,给我点燃之后,说:其中一个我记得很清楚,个头不高,年纪跟你差不多大,他左耳上带着一个耳环,使得一手好拳法,而且这个人很怪。

听闻前边的描述,我觉得这个年纪跟我差不多大的小伙子应该是一个很正常的人,带个耳钉也不算什么标新立异。

金丝眼镜男抚了抚鼻梁上的眼镜,说:那家伙,双手各有六指,在大拇指的外侧还有一根手指,而且最关键的是,他多余的那一根手指有骨骼有韧带,完全与正常手指一样!

“六指?多余的那一根还能正常使用?有点意思啊。”我轻声呢喃道。

双手六指之人,我倒也见过几个,最记忆犹新的就是小学的时候,我的女同桌,就是双手六指,在大拇指外侧还有一个小手指,那个手指很小很小,比小拇指还要细,但上边也有指纹和指甲,但就是没有骨骼,无法活动。

后来我那个女同桌的父母带着她去医院,把那一对多余的手指做手术切掉了。

毕竟双手六指,这可不是什么太正常的现象。

“把他们地址写下来,给我,今晚,我去会会他们。”我抽着雪茄,轻声说道。

我嘴上的语气,是身为合作伙伴,我一定会帮你们。其实,我也想斩杀火云殇,不说别的,单说海伯的仇,我就要让他以牙还牙。

我比不上关二爷,但我也喜欢夜读春秋,因为春秋提倡复仇,提倡血债血偿!

金丝眼镜男将地址写下来递给了我,鬼叔说:阿布,临走前,我能问你个事吗?

我此刻已经站起身了,我对鬼叔轻声说道:鬼叔,获取力量这个地方,已经毁灭了,我就算告诉你,你也没戏,真的。

鬼叔说:没事,你告诉我吧,我就是想知道天下间何处拥有这种地方。

我想了想,说:在大草原上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