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石头擦,他来之前,女女是部落里最喜欢洗澡的人,他来之后,就变成他了——如果奴隶也算人的话;比如说,比起裸奔,他们都更习惯于穿着衣服,他比划了半天才从女女这得到一套阿夏的衣裳,这还不够,不管屋内屋外他都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不管天气多热都一直穿着下裳……有这么怕晒吗?比如说,他们都不喜欢劳作,他以前明显没有干过活,在他擦洗时打破女女的陶罐、劈柴时险些劈断自己的腿以后,女女对他产生了莫大的兴趣。
最有趣的是,他似乎不觉得这些问题是一种毛病,至少不是他的毛病。虽然他极力掩饰,但女女能看出,他的不适应不是因为缺乏尝试,更接近于高高在上的俯视。
他不吃肉是因为烤肉难吃,吞不下粥是因为粟米粗糙,洗澡是因为环境肮脏,穿衣服是因为裸奔有罪,不会干活是因为他不需要。
他理直气壮。就算会因为做错事而惶恐,他怕的也只是女女会因此抛弃他甚至伤害他,而非对自我缺陷的检视。
似乎他们所有人习以为常的生活才是需要改正的。
这很不寻常,他身陷囹圄,却心怀高傲。
她把他的衣屦拿去给阿母检查,可是部落里织功最好的、缝纫最好的女人都认不出这是什么布料,又是如何制成。“太精密了!”她们说,“这是天神的作品。”
阿母问:“再给你们十年能做出来吗?”
她们说:“一生都不行。”
一生,就是叁十年。现在没有战争,粮食丰裕,人的寿命延长,女人活得更久,可以活四十年。部落里最长寿的人甚至活到五十岁。
她们的话引人深思。姜是这一片发展得最好的部落,不仅填饱每个人的肚子,还能囤积余粮,部落里的男人就算不出去打猎也有饭吃。那他来自哪里呢?
阿母说:“你要看好他。”
女女的观察成了王瑾瑜的负担。虽然她允许他留在身边,虽然她的眼睛时常注视着他,但她不和他交流。
她好像只是把他当作一个摆件,平时根本不管他,也不让他做什么事,他自己想做什么都可以,只是她会一直盯着。那感觉就像他变成了她养的一只猫,人类不就是喜欢观察猫咪吃饭、上厕所、舔爪,甚至睡觉吗?
她有时也会对他说一些话,起初他因为回答不上来而担心,后来发现是自己多虑。她的观察、说话都是单方面的,没指望他听懂,也没指望得到回应,他听不懂甚至更好。就像人会对着猫咪自言自语,他是她的垃圾桶。
她收下他,却对他没有任何要求。王瑾瑜从一开始的惴惴不安,到后来如坠梦中,最后又惴惴不安——他怕自己失去价值。
他已经把语言学习提上日程,但这是一项大工程,几天下来他学会了“你”、“我”、“吃饭”,距离掌握这门语言还是有一点差距。哦对了,这个女人的名字叫“巫”。
理智告诉他,他应该绑住“巫”的心。可她的男人太多,这几天已经不知换了多少个,除了阿夏,每次都是新面孔,根本轮不到他。
他觉得自己就像深宫怨妇,每天等待帝王的垂怜……这么说也不太贴切,他不在她的牌堆,她好像不太想和他做爱,甚至没有主动触碰过他。他之前以为她至少对他的肉体感兴趣,不然也不会一上来就强奸他……或许是得到手就不珍惜。
总之,他需要做点什么。新鲜感是暂时的,他需要证明自己的价值,让她离不开他。
他拉不下脸去自荐枕席。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驰。王瑾瑜想得很清楚,虽然他处于劣势,但他拥有现代知识,这是超出他们几千年的智慧。穿越前他正处于一个普通现代人的智力巅峰期,高叁,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白天古诗吟,晚上单词记,左眼微眯,右眼显微镜,一手蒸馏瓶,一手打点计时器——这就是他最大的优势。
穿越题材为什么这么受欢迎?因为穿越者自带外挂,受到的教育领先时代几千年!有人说,第一个把女人比作鲜花的人是天才,第二个是庸才,第叁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