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情绪(2 / 3)

她亲眼所见,推断出事实经过如下:

阿雷在阿叁受伤后、叁人危急之时,受了刺激,猛然爆发,杀了五匹狼,并且追着狼群不放,可见那时已经发了狂;之后回到部落,继续发狂,直至被她泼水,才恍然清醒,然后自尽。

他的异常行为有两个时间节点:阿叁受伤、被水泼面。前者使他发狂,后者让他清醒。

故而,女女反复思索,最终得出结论:阿雷是被情绪操控了。

而他异常勇猛的状态和喷薄着怒火的血色眼眸也佐证了这一点。

人类与野兽不同,人类是一个有着无限潜力的物种,会被情绪所扰,也会被情绪所激励。她见过许多伤员,曾有一个平日胆小得连兔子都打不过的男人,为了给族人报仇,杀掉了一头狼。

当一个人害怕的时候,他无法打过一只兔子;而当他愤怒的时候,他可以杀掉一头狼。

阿雷从前最多杀四头狼,如今杀了五头,可见他有多愤怒。可人是不能太愤怒的,否则就会做出重伤状态下追着狼群杀、昏迷醒来后又追着族人杀的蠢事。正如阿雨所言,他杀红了眼。

“杀红了眼”,这句话真贴切,换言之,他是被杀意蒙蔽了双眼,为杀意所操控。那种暴虐的情绪驱使着他做了不该做的事,使他变得完全不像自己,使他丑态百出。

连阿雷那样坚定勇敢的人也会被愤怒冲昏头脑,可见情绪有多害人。

那囊浇醒阿雷的水也同时浇醒了女女,让她清晰地认识到:人不能有太强烈的情绪,不能为情绪所控。

如果她不想丑态百出,不想做出那些令自己后悔的蠢事,就不能放任情绪滋长,尤其是——陌生的情绪。

困扰了她一晚的难题灰飞烟灭。有情绪不一定会坏事,但陌生情绪绝不是一件好事。她可以接受危险,却不需要这种会导致人失去自我的不可控危险。

女人们正在给尸身缝合伤口。看得出阿雷确实是悔恨万分,自尽时用了十分的力气,脖颈险些被他自己割断,此时那个碗大的豁口被粗粗缝了起来,才使他的头颅不至于掉到别处去。

受害者与加害者和和美美地并排躺在一起。二人的口中都含着谷粟,可女女知道,再过不久,后者口中的物件便会换成更珍贵的财产,甚至可能是玛瑙玉石。

在姜粟与她的配合下,不会有任何人提出异议。

女女没有再看,径直去了姜水,将自己完完全全浸泡在清凉的河水中。彻夜未眠的混沌大脑得到充分冷却,却同时开始嗡嗡作响。女女想在岸边把头发晒干,呆坐一会儿后才发现,今日没出太阳。

女女回到院落,人群已经散场,阿雨也回去了。她深吸一口气走进屋内,才发现里头竟也空无一人。从屋内到屋外,到处都是空落落的。

她下意识想到王瑾瑜是不是被人捉走吃了,毕竟这些日子以来,他从没离开她半步,就像是她的尾巴,与她同寝同食,连拉撒都要粘着她。

不过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她自己否决:她出入基本都带着王瑾瑜,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她的奴隶,她在部落还是有一些地位的,普通人不至于为了一点肉与她作对,看她不顺眼的那些人更看不上王瑾瑜。

她没什么好担心的。况且就算他死在外面也没什么大不了,她充其量也就会为她尚未诞世的衣裳感到些微的惋惜。

女女躺在席上,准备补个眠。可空气里若有若无的血腥味刺激着她的鼻腔——阿雨那厮求她治伤,竟然不给她清理院子,真是不懂规矩!下次不给他治了——不,没有下次了!

太阳穴突突地跳,得不到满足的困意使她焦躁地翻了个身,正想着去找个人来干活,却听到脚步声。她狐疑地坐起来,看到王瑾瑜从外面进来,着了一双屦。

和初始印象差不离,他是个很麻烦的人,这也体现在穿着上:他最初说什么也不肯赤脚;可又嫌屦磨脚,没着几天脚上便起了密密麻麻让人眼疼的水泡——尽管如此,女女也不可能将他自己的屦还给他,那已经是她的屦了;后来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