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片丛林中的生灵呢?扒皮抽筋、食肉炼骨,连那些与世无争的花花草草都不曾放过,岂非利用得更加淋漓尽致?
林夕顿时哑口无言。
也对,起码幽魂在每次打劫时都会例行说上一句“放下东西,人可以滚蛋”之类的话,总算是没有赶尽杀绝,当然对方自己一定要作死,那就怪不得他了,因为在幽魂这,永远都只有一次机会,抓不住就算是自己作死。
跟一个强者去讲公平和道理,可笑。
幽魂冷哂:“你即将命丧虎狼之口,跟它们讲道理,人家可曾会放过你?”
林夕目瞪狗呆,可问题是,您老人家是人,您不是牲口啊!
幽魂面露嘲讽之色,斜睨了她一眼:“禽兽不如之辈亦是大有人在,不然你父母为何无辜枉死,而你又为何流落至此?成王败寇才是至理名言,你觉得你们信奉的圣光教廷屁股就是干净的?手上便没沾过无辜之人的血泪?可笑!”
他深邃的眼眸中寒光一闪:“我原本以为你与我是相同的,对人狠厉,对己亦然,能屈能伸,诡诈无比,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难道本尊是错看了你?”
竟是一副随时可以对林夕痛下杀手的样子。
林夕高举双手:好吧,你赢了。
林夕觉得把这家伙许配给云梦萝那个阴损无比的颜狗,一定会皆大欢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