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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把那些后世的技术捏在手里,炎云貂就算是只凶兽,也只能乖乖养活着他。

并非是左霆过于托大,而是两个人没有利益上的冲突,反而是一种互补的组合。

炎云貂要权,他需要背靠大树好享乐,炎云貂有野心和武力,他有各种这个世界人所不具备的层出不穷的点子,所以他们会各有付出也各取所需。

用我有的,换我要的。

只要掌握了老虎的喜好,与虎谋皮就变成了狐假虎威。

完美!

天气转凉,左霆的大花裤衩子已经无法再穿,如今身上穿的是炎虎部制作的皮衣。

而炎虎部不愧是掌握了食盐和皮草两大生活技能的部族,他们竟可以用渔猎的副产品加工出奇形怪状的衣服来。

起码不用跟大圣一般穿个虎皮裙就跑出来了。

唔,左霆用手指摩挲着下巴,或者等站稳了脚跟,他可以考虑一下改进、优化制衣的事情了。

不过想要精准制作出合意的衣服来,工具是必不可缺的,所以他还是按照原定计划,先想办法把金属冶炼出来吧。

改善生活,提高质量,争取早日过上使奴唤婢、妻妾成群的美好生活。

可不知道为什么,一回到部落,左霆就觉得气氛有些不对。

巫和智者两个贪慕虚名的死老头应该会比他还渴盼着事情能谈成功,知道他归来,怎么没有出来迎接呢?

不但他们没来,整个部落都静悄悄的,透着一丝令人不安的诡异气氛。

难道是他不在期间发生了什么事情?

干咳了一声,左霆告诉自己,炎云貂带着一百多炎虎部的精壮猛士就守在不远处的密林里,大兵压境,就算整个火部都反对,有他这个族长发话,合族之事已成必然。

只要这边有人敢阻他进行两族合并之事,杀无赦。

除死无大事,在性命交关的时候,谁还会有什么信仰、尊严,活下去才是唯一。

若真是那样的话,部落分裂反倒是好事。

两方人马必定不会团结。

到时候逐个击破,火貘手里狩猎队的几个必须带走,其他人则尽数斩杀。

其实他本想留着那些人烂命的,反正没了狩猎队他们也只能等死。

可炎云貂却不想那些人转而投奔别处将制陶之术流传出去。

史前人类也并不蠢啊,还知道行业垄断呢。

理清思路,左霆索性在十个狩猎队成员的簇拥下径直去了智者的屋子。

得知众人没有出来迎接自己的根由,左霆的脸是一红一白的。

原来他们这是在向他表达心中的不满呢。

他走后不久,族里人就开始生了瘟,全族除了巫和智者之外几乎无一幸免。轻者浑身刺痒,重者皮肤红肿、溃烂,而祸根正是他养殖的那些藜菜。

“火貘这是污蔑!我带领的这些人也食过那东西,为何无事?”

左霆愈发觉得智者一点都不智,这样拙劣的手段亏他也轻易相信。

巫也是个徒有其表的老神棍,一点小皮肤病都治不好,竟然还将锅甩给他。

一个跟在他身边的族人小声嘀咕道:“大君,我也痒过,痒了两天后来就好了。”

他这一开口,其他人也都表示或多或少曾经有过这种经历,不过只是刺痒,也没当回事,后来他们陪着大君一同去炎虎部,也就不药而愈了。

“因为大君以及随同去炎虎部的人食得少,症状自然轻,而留下的族人可是顿顿都没离了那毒菜,自然要严重许多。”

而且最强有力的证据就是,他们只是停止食用那藜菜,过了几天果真渐渐好转起来。

矮鹿角被火貘给要走倒是无所谓,关键是经此一事,火神使徒的声望再度下跌了不少。

有些族人背后悄悄议论着,火神的使徒,怎么还会给咱们食毒菜?

那些深受其害的人对左霆怨怼之心自然更盛。